本報訊 記者阮占江 通訊員謝愛民為將1棵古樹倒賣牟利,3名男子竟兩次焚燒古樹,在第三次焚燒古樹時,其中一人被抓獲。2月18日,湖南省會同縣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諶業長犯非法採伐、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,並處罰金1萬元。
被焚燒的古樹樹齡為160年以上,系國家掛牌保護古樹。2013年10月下旬,王某(外逃,另案處理)邀約諶業長、粟某(外逃,另案處理)倒賣古樹以牟取暴利。諶業長等人發現無法通過正常途徑購買後,決定焚燒古樹樹根令古樹失去價值,從而達到購買目的。
(原標題:利欲熏心深夜焚燒百年古樹獲刑)
- Apr 23 Wed 2014 00:56
利欲熏心深夜焚燒百年古樹獲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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